第1部分(2 / 2)

除了项梁,还有楚怀王,楚怀王凭着贵族的身份,轻而易举的得到了陈胜根本得不到的东西,这对同样是庶民的共尉来说,楚怀王也是和项梁一样必须打败的对手。

外有强秦,内有项梁和楚怀王这样的贵族,共尉又有着统一天下的宏大愿景,他能做的,只有隐忍,等待,他没有什么施展阳谋的机会,他更多的是阴谋。

委曲求全,借刀杀人,表里不一,驱狼吞虎,这都是他不得不用的阴谋。在这种强者多多的多方博弈中,作为一个相对弱小的角色,他能做的只有这些。

其实,他比刘季还可怜。因为刘季起兵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要做一个天子,能够封侯,有一块封地传之子孙,脱离庶民的地位,他大概就能心满意足了。而共尉却是见惯了大一统的人,他的目标要高远得多。目标越高,和现实的差距越大,他心里的那种痛苦也就越大。

这样的人,怎么可能阳光?

或许,也有办法让他阳光,穿越者嘛,金手指多开两个,把火药搞出来,用步枪装备部队,不用多,一千火枪手,基本就能横扫天下,项羽力拔山兮?一枪撂倒!匈奴人来去如风?一顿排枪全部干废!步枪不行,咱再造机枪,造大炮,保证能在有生之年统一天下。

不过,这样还有意思吗?

我承认,共尉现在不够爽,看起来有些憋屈,要对人陪笑脸,要替人搞后勤,还有些阴险,不够霸气。不过,我向你们保证,他肯定会越来越牛的,在起点混,这点基本道义还是有的,我只是请那些觉得憋屈的书友多一点耐心。

陈二狗说过,因为跪过低头过,所以荣耀。

人生莫不如此。没有装孙子时候的憋屈,又如何有做大爷时的畅快?

说完了主角的不同,再来说说其他的。

《曹冲》虽然不是我的第一本书,但却是第一个签约、上架,写到二百万字的小说,说心底话,第一次驾控这么长的篇幅,对我来说,是个很大的挑战,我能体会到猛子写大汉帝国风云录到最后的心力交悴,虽然我只写了他一半不到。曹冲的故事相对简单,派系斗争,很多的内涵都没能涉及到。写完之后,颇多遗憾,所以在《卫氏风云》里是想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的,但是事与愿违,因为种种原因,《卫氏风云》扑街了。《楚》当初的目标,就是一扫《卫氏风云》的颓势,争取能重新达到《曹冲》的成绩,在编辑和各位书友的支持下,这个目标已经基本达成。老庄可以安心的写自己想写的故事了。

《楚》的原先设想架构,比大家看到的还要复杂。我的计划中,原本有大量的篇幅会去描写秦朝的宫庭斗争,会描写其他各国的内部争斗,比如象赵国的张耳、陈余,比如齐国的田儋、田横、比如魏国、韩国的故事,争取写一个全景式的秦末,但是后来考虑到网文的特点,如果配角的戏份太多,可能会影响大家情绪,所以这些都被我一带而过了,纵使如此,这个故事还是比《曹冲》要复杂一些。

虽然离我的计划却还有一段距离。

好在,猛大很快就要动手写秦末,以他的笔力,我想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比我在《楚》里面更恢宏的秦末,大家拭目以待吧。我也正好偷偷懒。

最后说说共乔。

我本来已经解释过关于共乔的事,也在一些贴子里回复过,这里再细说一下。

共乔是我比较满意的一个形象,这么不受大家待见,我实在很意外。共乔不是吕雉那种强人,也不是吕媭、白媚、武嫖那种的贤内助,甚至连木不韦这样的聪慧女子都不如,她只是一个敢爱敢恨、没有太多顾虑的单纯少女。她被是英雄的兄长溺爱,也崇拜同样是英雄的张良。她很幸运,没有被兄长当作收买人心的工具,还能让她从心所愿,去追求潜在的对手张良,即使张良有利用她的心,她也在所不惜。(顺便说一句,共乔追求张良的行为,虽然现在看来不太容易被人接受,但从当时的风俗上讲,并不是出格的事情。)

这是她的幸运。

她知道自己不是两个嫂嫂那样的聪明人,对兄长也好,对张良也好,她都帮不上忙,在他们将来可能你死我活的斗争中,她能做的,只是听天由命——政治斗争中的女人,大多数情况下不就是如此吗?在这种情况下,你还能要求她什么?所谓的爱情,不就是盲目的吗?

其实,我觉得如果换一个角度,比如说是主角一个对手的女儿,抛弃了一切,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来追求主角,大概就没有什么反对之声了。这样的女人,在起点可以用堆数,所以共乔之所以招致那么多骂声,不是因为她做错了,而是因为她的出现违反了网文中一切以主角的利益为利益的准则。如果真是如此,我十分遗憾,我可以向诸位不爽的读者道歉,但是绝不承认我错了。

我再次申明,我对共乔这个角色比较满意。

最后,向所有支持我的书友表示致谢,不管是支持我的写法的,还是抱不同意见的(骂人的不算,不管你是看盗贴的,还是看VIP的),我都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。你们的贴子我虽然回复得很少,但我大部分都是看了的,你们指出的错误,提供的资料,我也会去查对。

十分感谢!离开了你们,《楚》将一无是处。

这里特别要感谢猛大在准备新书的百忙之中每天来支持我,还替我这个懒人向读者解释,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,唯有在此表示我衷心的感谢。

最后再问一句,你那《大秦帝国风云录》准备好了没?

作品相关 《秦楚风云人物》

《秦楚风云人物》——陈胜

因为主角视角的问题,老庄在第一卷里给陈胜的戏分不多,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个打算,等第一卷结束,写一点文字,专门说说陈胜这个人。

陈胜,字涉,阳城人。少时曾为人佣耕,也就相当于替人收割的麦客,或者和现在开收割机的差不多。大致身份是农民里比较有能力的那一类,再从他有字这个情况来看,应该还有点文化。

说到字这个问题,这里插一段题外话。

大家应该注意到一个问题,刘邦的手下除了张良之外,几乎都是无字的,至于刘邦字季,我个人认为和吴广字叔一样,都是排行,算不上字,甚至刘季这个季字还没有吴广的叔字正规,毕竟吴广还有名,刘季连名都没有(邦这个名是做了帝王之后起的,一想到电影里樊哙叫刘季为阿邦,我就为那些编剧汗颜,同时自信心高度膨胀)。相比较而言,陈胜有名有字,显然出身更好一点,也许是个落魄的士人,读过书,还有点武艺之类的。

但是不管怎么说,陈胜的身份还是个农夫,有点本事的农夫而已。从他替人耕田来看,也许他自己没有土地,或者土地很少。因为在那个时候生产力水平还不高,有地的人是没有多少时间去替别人耕田的,大家应该记得,刘季做了亭长之后,吕雉还要下田干活的,而且刘季休假的时候,也要下田干活,可是农活不轻。

陈胜除了有些本事之外,也是个有志向的。他的那句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”,也比刘季的“大丈夫当如是”和项羽的“彼可取而代之”流传得更广,同时也更有文化,刘项不读书,陈胜应该是读过书的。他在九百戍卒里面能做一个屯长,也比刘季那个亭长有份量些,如果没有一定的能力,将尉不可能让他做屯长。

再者,大泽乡起义,以当时的情况来看,陈胜能喊出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?”可见他平时对天命之类的事情考虑得不少。大家不要小看这个,现在的人也许不信天命了,但是那个时候的人,还是信天命的,而且很严肃,要不刘邦也不会给自己找那么多的神话传说来证明自己是天命所归。陈胜当时的觉悟水平,可以说远远超过了普通百姓,也超过了很多的知识分子,聪明如汉初三杰和陈平之流,也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,可见陈胜的思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。

换句话说,在当时还认为王侯将相有种的环境下,陈胜怀疑这个公认的规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