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了枕边虫后

第107章(2 / 2)

烫伤并不严重,坎特斯夹了块冰蜜枣让兰瑟含着,声音低低听不出情绪:“舌头都烫破了为什么还不吐出来?”

兰瑟含着枣子,声音含糊:“我舍不得,这是你第一次给我煮的粥,我怎么舍得吐。”

坎特斯忽然抬眼看他,四目相对,他开了口:“就这么喜欢?”

兰瑟毫不犹豫地点头:“对啊,真的很好吃,不过你怎么会烧饭,还烧的这么好吃,天赋异禀?”

坎特斯没有立刻回答,望着兰瑟,就仿佛透过他看向了谁,坎特斯并不是天赋异禀,相反,他根本没有做饭天赋,纯粹是熟能生巧,他唯一会做的就是煮粥。

上辈子,兰瑟是香园暗室的常客,经常被他关进里面,一天一夜不吃饭是家常便饭,久而久之就有了胃病。兰瑟太能忍,疼了痛了也不出声,等到后来坎特斯发现时,他的胃病已经很严重了,发病时甚至会呕血,吃什么吐什么,那时候他去学了做饭,他试了很多次,试了很多菜色,最后只学会了煮粥。

万幸的是,兰瑟能吃得下他烧的粥,后来坎特斯叫虫拆了香园的暗室。

“怎么了?”

兰瑟察觉到坎特斯的反常,放在往常,听见他的夸赞雄虫一定会傲娇得说句那是当然,可现在坎特斯静静的坐在他面前,暗金色的眼眸黯淡,眼尾无力垂着,不知为什么,兰瑟的心脏忽然感受到一阵难以言说的酸涩。

兰瑟急切地想要做些什么去驱散着莫名其妙的酸涩,他扬起一个灿烂笑脸,抬手给坎特斯加了一筷子菜:“坎特斯,你真是个秘密宝藏,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我不知道,又帅又多金还会做饭,你怎么能这么好,我发现我真的很不了解你诶!”

坎特斯笑了笑,默默咽下兰瑟夹给他的菜:“是啊,我发现我也不了解你。”

闻言,兰瑟动作一顿,这些天一直萦绕心中的不安猛地扩大,提醒他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,他强迫自己冷静,维持着嘴角的笑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坎特斯放下了碗筷:“兰瑟,你知道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?”

明明兰瑟就在眼前,坎特斯露出怀念的神色:“你身上发着光,很亮很漂亮,干净的像是天边的云。”

坎特斯仿佛回到了久远的从前,他站在教室外的窗户口随意一瞥,就是一眼,一眼就让他再也忘不掉了.胸膛里的心脏在那一瞬间剧烈跳动,强烈的心悸,让他急切地想要做些什么,坎特斯当时不懂,他用了很久时间才明白原来那种感觉叫做心动。

他对兰瑟,是一见钟情。

“我最近总是时不时想起那时候的你。”

站在讲台上的青年拿着一支粉笔,洋洋洒洒在黑板上写下解题过程,在他专注热爱的领域中他游刃有余,从头到脚散发着金光,他应该赢得掌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