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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修路大计(2 / 2)

大家开始交头接耳,三三两两讨论起来。

肖声谊开口道:“修路是个费力的事,会有想不到的各种事情,各类矛盾。乡里虽然成立了指挥部,但我觉得修路还是为我们村里和林场造福,为了建设顺利,我提议我们村里和林场也要成立一个专门的临时机构,负责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人员组织、协调、监督等工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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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个有道理。”肖敏贵随即附和。

其他人也觉得有必要,于是都附和了意见。

夏正华见此,就道:“既然大家意见一致,我看就先议议组成人员吧。”

大家各自和身边人讨论了一阵,最后形成意见:在乡公路建设指挥部下成

立独山公路修建小组,独山村成员有肖敏贵、肖声谊及途径村民小组的小组长;林场有刘国兵及林场保卫干事吴德章。修建小组自愿组成,服从乡独山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管理,具体负责公路建设占用村里及林场土地的征迁、树木的砍伐、义务工征集和管理等具体事务。

接下来讨论公路路线走向的问题。从乡政府出发到山脚属于红星村,本来有五米宽的砂石路,加宽一米,略微整治一下就可以,由指挥部协调红星村出工出力,解决加宽占用土地的问题,水泥、石块、碎石由独山公路指挥部统一供应。从山脚到林场场部这段路,大概有四点三公里,原有机耕土路大概有三米宽,大部分地段需要加宽约三米。占用的地大部分属于林场的地,由林场贡献,林场就不再出义务工;占用村民的土地,由村里协调、组上自行调整承包地予以补偿。具体走向、调线等事情,需要等交通局下来实地踏勘后才能定。

修路需要大量石块、碎石,现在资金有限,外购的话,运距远,还需要一大笔资金。独山村山腰处有一大片青石,硬度很好,也能烧制石灰,刚好道路也经过该地,夏正华就提议自己采石碎石,大家一致同意在该地段采石。

关于购买炸药的事情,由派出所的胡胜生负责,购买回来后统一保存在林场保管室,由林场保卫干事吴德章负责保管,登记收发,胡胜生负责监管。

采石场需要爆破,可能有些路段也会有石方爆破,为了修建安全,会上讨论后,组成一个三人爆破组,由国有煤矿掘进班班长退休的伍修红担任技术员,另安排两名年轻人负责装药装线,派出所的胡胜生负责监管。打炮眼的人固定一个组,都是体健力壮的汉子,共计八人,分成四个组,由伍修红负责提前培训握钎抡锤及风钻的基本技术。

还有一个需要技术的活,那就是浆砌片石挡墙,这个需要石工。住在山上,免不了有石工活,所以石工在村里还是有十几人。

至于所需的碎石,需要机械碾碎,破碎机怎么办的事,趁着中间休息出来解手,夏正华把自己的想法与肖敏贵及肖声谊做了沟通。考虑到修路材料使用的是国家的拨款,夏正华的想法是先出资买一台破碎机,解决公路修建资金短缺的问题,免付租金使用,为独山公路提供碎石及碎石灰;公路修成后,采石场由几人一起承包,对外名义是肖声谊承包,出了上缴税费外,独山村三年内不收取土地使用费,三年以后每年按行情收取一定的土地租金。采石场预计需要投资十二万元,根据个人手里的资金情况,他们三人拿不出太多钱,也担心失败,所以最后在夏正华的鼓励游说后,夏正华占百分之九十,肖敏贵占百分之五,刘国兵占百分之五,肖声谊不想占股,因为他挖过煤打过掘进,又当过作业班长,夏正华承诺以后请他做场长。村里的工作由三人负责沟通好,乡里的工作及以后的销售由夏正华负责,具体产品以后再定,近期同村里订一份意向书。夏正华自己也没有这么多资金,把存款拿出来,再去信用社贷一部分款,自己这份股里,夏正华决定给肖声谊百分之一的干股,调动其积极性,跟欧局长的股份比例,以后再商量。有了欧小龙入股,以后的片石、碎石不愁销路;有村里人入股,乡里村里的矛盾等问题就容易解决。

夏正华为自己,握着拳头在内心使劲的“耶”了一声。还是欧局长站得高,看得远。

讨论会上,肖声谊谈了采石场开采的方式。肖声谊愿意出资购买一台破碎机,只收取破碎机购买款30%的使用费,公路修完后,采石场承包给自己,三年后村里收取土地使用租金。肖敏贵和刘国兵表示同意,夏正华也说原则上代表乡里同意,回去汇报后再确定,但村里可以先拿出意见,真正成立采石场后,毕竟是独山村的第一家个人企业,这是有利于村民的好事,承包后肯定有税收,对乡里财政也有贡献。

会后已是午夜一点多,夏正华一行住在林场场部。 ', ' 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