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“徽省出了一个叫年广久的资本家”、“年广久是剥削分子”的流言顿时传遍徽省。
这场争论好像没有在当时的公开报纸上出现过,但是,在政府官员中却流传甚广。
“安徽有个年广久,炒瓜子雇用了12个人,算不算剥削?”这成了一道十分敏感的命题流转在全国各地,争论,辩护,讨伐,一场带有浓烈的意识形态特征的大辩论开始了。
很显然,在当时正统的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中,年广久的剥削性质是毋庸置疑的。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《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》中,曾经明确地划分了“小业主”与“资本家”的界线,
按他的计算,在当时(19世纪中叶),雇工8人以下,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,是“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,成了小业主”,
而超过8人,则开始“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”,是为资本家。
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,“七下八上”是一条铁定的界线。如今,年广久的瓜子工厂居然雇工12人,其性质几乎不言自明。
傻子是资本家,说了谁也不信,但用理论一套却还真是的。
在鲜活的现实面前,“经典”终于显出它的苍白和尴尬来。
如果年广久的傻子瓜子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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