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许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国人也不能真正搞懂以上的概念,但至少字面上没有问题。但英语就不同了,基本概念如“长方体”一般人从字面上都是过不去的,搞得只有专家才会讲!怪不得英文世界里专家那么多,而且都那么自信;是啊,大众连基本术语如“酒精绵球”“血压计”都不会讲,信心又从何谈起呢。生活在英文世界里的人们真是对“无知”深感“无奈”啊!
二、英文是一维的枯燥的密码信息,汉字是二维的形声一体的信息。
英文是一维的,是密码语言。写英文是编码,读英文是解码。细想想:如把英文的a、b、c、d、e换成1、2、3、4、5,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区别。按上边的对应,如一开始就把cab写成312,用一样的读音,又有什么不可以?
汉语就不一样了,是二维的(纸面上欧氏空间的最大维数),它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。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,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,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?因汉字具有平面空间最大的的表现力,故汉字阅读起来极为方便,在一瞥之间就可捕捉其特点,映射其含义。但一维串装的密码型拼音文字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。
拼音文字牺牲了其表意能力,造成它的不直观性,仅是声音的符号,是文字的低级形式,一维密码而已。二维的汉字80%是形声字,形声字声旁表声,形旁表意,这种结合具有平面空间(纸张)所能赋予的最大的表达力,从信息的传达上无疑是优越的。汉字的二维性决定了其输入方式的多样性与灵活性,要远比“一维的”密码型拼音语言更激发人的创新开拓精神,并给后人提供了施展智慧的空间。
三、英文是发散、不稳定、随时变化的,汉字是收敛、稳定、千锤百炼的。
国家汉字的扫盲标准是1500个字,理工科的大学生一般掌握2000个汉字。就凭这2000个字,大家可以读书、看报、搞科研。可在英文世界里,没有20000个单词别想读报,没有30000个单词别想把《时代》周刊读顺,大学毕业10年后的职业人士一般都懂 80000个单词。新事物的涌现,总是伴随着新的英文单词的制造。例如:火箭(Rocket),计算机(puter),电影院(Cinema)等。可汉语就无须这样,不就是用“火”驱动的“箭”么,会“计算”的“机”么,用“电”投“影”的“院”子么。可英文就不能这么干,不能靠组词,原因是“太长”了。如火箭将组成“ Fire… Driven…Arrow”,计算机将成为“putational…Machine”,电影院“Hall…Where…To…See…Shade… Projected…By…Electicity”。人的视角有限,太长的字会降低文章的可读性与读者的理解能力。如果非得要组词来达到目的又不要增加长度,便只能靠缩写的伎俩了,例如取字头 HWTSSPBE来表示上述的电影院一词组。
汉语是收敛的,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描述新生事物,而无须制造新词;汉语是稳定,所以现在中学生还可以琅琅上口地读刘邦的“大风起兮,云飞扬”。
目前,英文词汇已突破40万,预计下世纪中叶,将发散突破 100万大关。现在的人们读沙士比亚的原著已困难重重,更不用说读 400年前英国诗人乔叟的诗了。学 GRE的时候,注意到很多韦氏字典收录的词汇竟是本世纪初的新词,如“Gargantuan”取自拉伯雷的小说。这也不奇怪,毕竟英文 400年前才统一了拼写。而汉字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的河南殷墟甲骨文,5000年前山东莒县陶器文。
在英文世界里能够阅读文学名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,不是所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都能读得懂的。如阅读《荆棘鸟》中用英文描述的澳州的一些植物真是艰涩无比,一般英美人也只能囫囵吞枣而已,字面上根本过不去,能猜出是植物来已是善哉;可在中文世界里,又有谁会对仅有中学学历的人读完四大名著而感到惊奇,至少字面上没问题。
四、汉字的构字法巧夺天工。
词头前缀词尾后缀是英文常用的构词法。Saccharose(糖精)和Saccharomycetes (酵母菌)有相同的拉丁词头,但它们即便对英美人士也非易事。一维的串状结构是导致其不醒目不明了的直接原因。我测试过的几个母语是英文的工科研究生,他们是不认识的。试问读书至研究生,连酵母菌与糖精都不知道,又该教人如何感想呢?
用汉字组词描述起来简洁明了,即便是没吃过糖精、没用过酵母菌的没受过学过化学的中国人,他也明白糖精可能是糖的“精练部份”,比糖更甜,尽管这不确切;酵母菌是“一种菌能引起发酵”。但英文就不能如此简单地组词,即便组出来也恐怕令人难以接受:Sugessece=‘Sug‘ar ‘Essence‘(“糖”字与“精”合起来) ,Yeabacteria=‘Yea‘st ‘Bacteria‘(“发酵”与“细菌”和起来), 这不太不像话了。
还别说,在当今的英语社会,早期英文造字所遵循的拉丁词根造字法已逐渐被甩开了,类似以上造的Sugessece, Yeabacteria可一点都不是笑话,日常生活中天天都有。商店里不同品牌的巧克力、糖果总会有不同的名字,有些名字在字典里找不到,它们会随某个厂家的某种巧克力糖的产生而产生,消亡而消亡。当一个澳大利亚人读到这个词时,他不会意识到这是北美某个地区的很受欢迎的一种糖果,多半只能和中国人一样摇摇头罢了。
与拼音文字一维串状前后缀构词法不同,汉字是通过二维方式构字的。例如人和囚,“人”在无门的四堵墙内便成了“囚”; 木和困,“木”在无门的四堵墙内要受“困”;“米”(与粮食有关) ,形象而生动。而“木”“林”“森”的英文单词分别是tree、woods、forest意思,比较之下那一种构词法更好?答案一目了然。
以上所举只是汉字比英语优秀的几个例子,汉语比英语优秀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,这里就不再多说了。总之汉语集中体现了东方艺术精髓,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之所在,它的智慧我们至今尚不能完全认识,但正在一步步地被发掘。当今虽是英语的蓬勃期,但在历史的长河中,英语的文明史远比汉语要短,现在英语虽然伴随着美英的强盛而流传广泛,但作为一种低级的语言形式,它必定无法长盛,更别说成为全球统一的语言了。某些人信口雌黄说英语比汉语好是根本上站不住脚的,我们不应该妄自菲薄。
汉语是一种古老而美丽的语言,它的每一个字,都是一幅美丽的画,一首优美的诗。我们要珍爱自己的母语、珍惜自己的传统文化,为汉语而骄傲!
喜欢安妮宝贝
很早以前就知道安妮宝贝,那个时候她还没有成名,我们都还在网吧里上网,那时候的网速好慢,电脑都是486,586的,网费很贵,位子难抢。从那个时候起喜欢她的文字,她贴在榕树下的那些贴子我是每贴必读的。
我是看着她成长起来的,看着她红起来的,她的成功是必然的,因为她是那么的努力。后来她出书了,从《告别薇安》《八月未央》到《彼岸花》《清醒纪》到现在我手中的这本《莲花》,安妮的书一直陪伴着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。从一个租住的家到另一个租住的家。我对书里的人物和文字都很熟悉,就像是《红楼梦》一样,不用去翻,心里就知道。
对于安妮的作品艺术成就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该作如何评价。我是一个对文学要求高到近乎苛刻的人。平心而论,与杜拉斯、川端康成等大作家比较起来,安妮现在的作品不如他们写得好。不过安妮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好作家之一,用恩格斯评价《城市姑娘》的话来说:我是在以艺术的最高标准评价您!安妮是值得我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的。
她就像盛开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一朵洁白芬芳的百合花,在夜的背景中愈发地鲜明。她用她那冷冷的、华丽的、忧伤的文字述说着我们这个时代的孤独、宿命和漂泊。
喜欢安妮,喜欢她漆黑的头发,明亮的眼睛,雪白的牙齿,甜美的声音,自由的笑容;喜欢她的白棉布衬衣和旧牛仔裤;喜欢她的生活方式背着笔记本电脑,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,随心所欲,随遇而安这也是我的梦。
喜欢安妮,一个静静的用心写作的女孩。
一个写作者应该为他的读者好好写作
这几天,我又开始连载〈流年〉了,昨天上传了一章,点推比很好,几乎是2比1,网友的留言评价也很好。我知道他们的是很珍惜手中的推荐票的,不是确实喜欢一本书,是不会投的。
今天我又看到了“布衣至尊”了,他是我的老读者老朋友了,给我投过很多票、留过很多言。时隔半年,他的出现真是让我惊喜。
写了这么多年,稿费的多少其实真的无所谓,我从来就没有想过通过写作赚很多钱。如果有一天我职业写作,稿费只够一家人的简单生活就够了。读者的支持才是最主要的,才是最让我看重的。
直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个给我打文章的女孩子,差不多快十年了。那个时候我还不会电脑,每次写完了文章,都拿着稿子去打字的地方打印。那个女孩叫张园园,给他叔叔打工,工资很低。我一个月会去一两次,每次都是几